改一些不适合现况的规矩

本文发表时间:2012/8/20 来源:白癜风,白癜风治疗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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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医院大家都不陌生,但是对于医院,你是否有更深的了解?按照国家医改方案要求,本市公立医院将实行法人治理结构,实行院长负责制,强化院长具体经营和管理职责,增强公立医院生机。为此,本市将制定公立医院院长聘用制,创新院长选拔、任用方面的管理制度,推进院长的职业化、专业化管理。有人说,这对院长的决策定位和管理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。看到这些医院新制定出的新规定,从中我们可以了解到,对于院长的选拔有了局外人有了更多的了解。

  院长的权利到底有多大?这个问题恐怕大多数人还不够了解吧?有人表示,本市将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制度,探索建立医院院长激励机制,完善医院内部决策机制,完善院长负责制,按照法人治理结构的规定履行管理职责,重大决策、重要干部任免、重大项目投资、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须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,并纳入管理程序进行报批和执行,不能院长一人说了算。这就避免了问题的单一性,由此可以做出更好的决定。 

  院长所说的话到底应不应该有决定权?这还是一个争议的话题。该人士称,*府在医院的重大决策、资产监管方面是应该参与决策的,但目前是处于放任状态,院长权力缺乏制约,这一轮公立医院的改革也试图重新调整权力的分配,把该给医院院长的权力还给他,方向性、重大决策则由*府介入,“抓大放小”,随着理事会、法人治理结构、医管局等监管环节的完善,让扭曲的权力体系“归位”。看到以上所有的叙述,大家感觉这个权利到底该不该属于院长一个人的?

  (117034)(qh240)(qh26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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